刘世锦:尽快把创新型“碳替减” 纳入碳减排核算体系

12月10日,在“2022(第十一届)中国钢铁技术经济高端论坛”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世锦表示,中国的能源和经济绿色转型必须走一条“增量优先、以新代旧、激励创新、市场驱动”的转型之路。应尽快把创新型“碳替减” 纳入碳减排的核算体系,加快制定以碳排放“双控”为目标减碳与增长双赢的五年规划和远景规划,统筹增量与存量、未来减碳与当下减碳、创新与安全,力争减碳与增长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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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研究,到2060年,中国的非化石能源将由目前的不足20%增长到80%以上,从而实现能源结构转型。随着技术改进和产量扩大,作为增量的低碳或零碳新能源,替代传统高碳能源的减碳成本优势将逐渐增大,部分产品绿色溢价也会由正变负,进而加快新老能源比例的转换进度。

刘世锦将当前的减碳类型分为衰退型减碳、增效型减碳和创新型减碳三类。衰退型减碳是通过减少生产来减少碳排放;增效型减碳是通过提高碳生产率,用同样多的碳排放实现更多的产出;创新型减碳是通过创新形成新的技术、工艺、方法等,在达到相同产出的情况,实现了低碳、零碳甚至负碳排放,如用风、光、水、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

在刘世锦看来,创新型减碳是绿色转型的核心,由传统工业化发展方式转向绿色发展方式,根本上还是要靠绿色技术驱动,大规模、系统性地“换技术”实现绿色技术替代,从而实现减碳与增长的双赢。

对此,他引入了名为“创新型‘碳替减’”的新概念,即运用低碳零碳和负碳技术,在获取相同产出的情况下,与原有的高碳基准生产方式相比,所减少或抵消的碳排放量,也可称为替代性减碳。

“以每千瓦时发电的碳排放为例,燃煤的碳排放量为1000克,光伏为30克,风能为10克,如果由燃煤发电改为光伏或风能发电,则碳替减量为分别为970克或990克。”刘世锦表示,创新型“碳替减” 在减碳的同时实现增长,把二者的冲突关系转化为协同关系,是实现碳排放“双控”的重要抓手。

不过,以往对创新型“碳替减”在理论、政策和实际工作中的关注度较低,缺少相应的价值评估和激励机制。

刘世锦建议,在继续重视增效型减碳的同时,应尽快把创新型“碳替减” 纳入碳减排的核算体系,加快制定以碳排放“双控”为目标实现减碳与增长双赢的五年规划和远景规划,统筹增量与存量、未来减碳与当下减碳、创新与安全。

具体来看,作为进取型战略的创新型减碳应当建立起三大支柱体系。第一个支柱是建立全方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创新型“碳替减” 市场,这个市场既包括绿电等绿色能源产品,也包括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高碳行业能够产生碳替减的产品,如绿氢炼钢等,还可包括森林碳汇和其他负碳技术产品等。在起步阶段,地方可以从各自实际出发,建立“碳资产池”或“绿碳银行”,开展创新型“碳替减”的核算和交易。

第二个支柱是形成区域自主减排责任体系。可借鉴《巴黎协定》的原则,鼓励各个地方的主动性,提出既合乎本地实际又有一定挑战性的减排目标,与下一步陆续出台的落实“双碳”目标“1+N”政策相配合,形成省、市、区县和开发区等层面的区域减排计划和可追湖的减排责任要求。

第三个支柱是加快以碳核算、碳账户为重点的绿色微观基础制度建设。前两大支柱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合格的碳核算基础,这恰恰是目前的短板,下一步应抓紧推动这一基础工作。

“目前钢铁行业或钢铁企业集中的地区在绿色转型中压力和挑战大,也具备诸多有利条件,可以先行先试,给出较大试错探索空间,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向更大范围乃至全国推广。” 刘世锦说。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关键词: 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