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付宝涉五项违法行为,被央行罚款1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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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四红)4月23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根据央行南京分行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第三方支付公司易付宝因五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18万,没收违法所得19183.8元。

前述五项违法行为分别是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费者披露相关信息;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条款。

同时,时任易付宝公司副总经理张春霞对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央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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