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观点:“非工作日领证无效”?律师有不同看法
有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希望民政局5月20日和21日周末两天可以上班办结婚证。
“非工作日领证无效”引热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回复称,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依法行政,非工作日办理的婚姻登记证件属于无效证件。
有网友表示疑惑,“非工作日不办事能够理解,但不必加一句‘非工作日办理的无效’。毕竟其他地方确实尝试在非工作日办理了,总不能说他们都是无效的吧?”
对此,秦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称,如果甘肃省民政厅通知各地民政局加班,在工作人员加班的情况下,办理的证件是有效的。他还进一步解释,目前全国婚姻登记系统已升级,升级后,在非工作日不加班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无权打开登记系统。如果在不加班的情况下,工作人员私下办理,则属于违规情况。
“非工作日领证无效”说法合法吗?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秦州区民政局回复说“非工作日办理的婚姻登记证件属于无效证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行政诉讼法》75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所以,行政登记行为并不会仅仅因为在非工作日做出就被认定为无效。事实上,很多地区的民政部门为了方便群众,在恰逢休息日的“520”“521”也继续办理结婚登记。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非工作时间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无效力”,并非以是否在工作日内作出为条件,而是取决于法定的事由。因此,民政局回复中将非上班时间作出的行政行为笼统归为无效,显然措辞不当。
多地婚姻登记机关决定“为爱加班”
为满足新人们办理结婚登记的愿望,多地婚姻登记机关决定加班办理结婚登记。安徽省合肥市、河南省开封市、陕西西安市多个区县、山东烟台市芝罘区、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甘肃张掖市甘州区等多地婚姻登记机关已决定加班办理结婚登记。
也有部分地方明确表示,婚姻登记的工作时间是国家法定工作日,只要两人感情牢固、琴瑟和鸣、相濡以沫,每天都是好日子,请准新人理性选定婚姻登记日期。
回应百姓关切不应乱回
对公众而言,只要感情深,哪一天都是好日子;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如果什么意见都照单全收,反而影响工作秩序和服务质量。拒绝加班有理有据,但也不妨听听支持加班的声音,毕竟好彩头是绝大多数人结婚时的心愿。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建议,“对于老百姓的诉求,民政局应该尽力满足,而不是硬邦邦地回复,甚至出现错误的回答。”
另外,在官网“领导留言板”上回应百姓关切,本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像“非工作日领证无效”这么不合情、不合法的回复,还是少来点为好。
(文章来源:海报新闻)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