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今日讯!时报观察丨降低二手房中介收费标准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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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文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引起市场广泛关注。文件除了提出中介机构要合理降低中介费外,还首次提出“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中介费”。推动中介降低绝对收费水平和调整收费结构,对于繁荣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内在需求,可谓正当其时。

在我国,二手房的中介费率平均在2%左右,大型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甚至接近3%,诸如居间服务费、保障服务费等各种名目的收费,让本已负担较重的购房者望而却步。一些中介机构出于拓展客户考虑,给予换房的“连环单”客户一定的折扣,但绝对收费水平并无太大折让空间。二手房交易中介费高、服务内容单一、收费结构不合理,的确是二手房交易者的普遍认知。

房屋买卖中介对提供的服务收费,当然有其合理性。买卖交易过程存在不少风险,通过专业的中介进行交易,可以提高交易过程透明度,对于降低买卖双方道德风险、规范市场秩序和活跃二手房交易,都有积极意义。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收取费用,也是国际通行惯例,有些国家的收费标准还比较高。但是,居间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结构,需要结合中介市场集中程度、服务质效等因素综合考虑。

一方面,国内二手房交易收费标准高,与二手房交易热点地区中介机构市场集中程度过高有很大关系,这些机构垄断大量房源,使买卖双方难以跳过其居间服务,被迫接受高中介费。前期相关部门已对部分机构发起反垄断调查,可以作为佐证。另一方面,二手房中介服务内容单一,只是房源价值的渠道变现,并无难以替代的居间服务增量,恐难支撑如此高的服务收费标准。面对二手房中介的“市场失灵”,有必要通过管理部门的外部干预加以矫正。

降低中介收费标准,对于减轻二手房交易成本有积极意义,但绝对下降的空间有限,如果中介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对于购房者来说也相当于减少了中介费,同样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二手房买卖的中介费都由买方支付,这是过往市场活跃期间形成的惯例。随着市场的调整,卖方市场开始向买方市场转变,为调整收费结构创造了外部条件,理应尽快推动落地。

可以预期,此次官方文件落地实施后,中介服务将更加规范,双边收费加快推广,降低购房者的交易成本,促进房屋交易,从而实现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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