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快消息!广州探索推广“金融顾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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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融顾问”制度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启动活动5月31日在广州举办。
据介绍,金融顾问制度通过金融机构的骨干下沉到业务一线,为企业提供“1+N”综合服务。通过金融顾问这个“1”,链接起银行、券商、保险、创投、基金、私募等各类金融机构,形成“N”种合力。金融顾问制度以公益性为主,定位于企业的“金融家庭医生”、地方政府的“金融子弟兵”及居民的“金融理财咨询师”,推动金融机构从“以牌照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转变、从“专项金融服务”向“综合金融服务”的理念革新。
“通过探索推广金融顾问制度,推动金融资源紧密对接、服务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组团式。” 赖志鸿说,今年4月,广州市举办金融助推广州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签约活动暨金融支持广州制造业立市、科技创新强市、南沙开发开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会,广州市政府与包括浙商银行在内的29家金融机构签约。此次活动是深化合作,发挥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赖志鸿表示,当前广州大力推进“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重大战略部署,全力推动超大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希望通过探索推广“金融顾问”制度,推动金融资源更好对接服务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组团式综合金融服务,更好助力中小企业能办大事,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浙商银行行长助理周伟新介绍,金融顾问制度是浙江省首创的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大创新,该制度创设于2018年,2019年在全省推开,目前浙江全省已建立了一支近2000人的省市县三级金融顾问队伍,开展公益性的金融专业服务,取得较好成效。目前已在全国10个省市推广该模式来提供金融综合服务。
周伟新说,浙商银行作为金融顾问制度的排头兵,主动当好金融顾问的“擎旗手”“主力军”,未来将充分发挥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集团化经营优势,全面推广“金融顾问制度”,联动各类金融机构,聚焦中小企业服务,共同赋能广州市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全国多地积极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提出采用“金融顾问”制度更好发挥金融机构服务实体企业作用。浙江省于2021年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实施金融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天津市于2022年印发《天津市金融顾问制度》;2022年6月,广州市印发《广州市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各金融机构积极加强与涉农镇(街)和村基层组织的工作联动,大力培养和输送金融村官、金融顾问、金融助理”。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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