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将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县城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业务 焦点资讯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7日消息,商丘市商务局日前起草了《商丘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资料图)

《意见稿》提出,引导各县(市)新建或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中心;支持民权县、柘城县、虞城县、夏邑县分别培育1个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睢县、民权县、永城市分别改造提升1个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睢县、夏邑县各新建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民权县、永城市、宁陵县改造提升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意见稿》明确,改造提升或新建乡镇商贸中心。各县(市)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鼓励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等设施设备。

支持县城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业务,通过自建、合作、加盟等方式新建或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把乡镇打造成整体性带动农村商业的联动节点和网络枢纽,提升乡镇对周边农村商业市场的辐射和拉动作用,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改善乡镇消费环境。

支持县域内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以人口居住较为密集、交通便利的枢纽乡镇为重点,开展连锁经营业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承担日常生活用品、农资等统一下行配送任务,同时承担农产品上行任务。

到2025年年底,各县(市)至少建成1个增强型以上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占县物流总量的30%以上,快递从县到村配送时间不超过2日,实现“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双向畅通流动,县域内物流配送更便捷。

附全文:

商丘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活跃县域市场、促进城乡消费提质扩容,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河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豫商体系〔2021〕34号)、《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首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市县的通知》(豫商建〔202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商丘市位于豫鲁苏皖四省接合部,是河南省的“东大门”,是农业大市、人口大市、经济大市、文化资源大市、新兴工业城市,总面积1.07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73万人。

近年来,市政府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推进机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民权县、睢县、柘城县被纳入全省首批县域商业建设试点。目前,全市大型商超、农批市场、便利店、菜市场、生鲜超市、维修点、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等基础商业设施逐步完善,共建有大型综合农批市场3个,中小型农贸市场6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9家,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21家,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25家,乡镇商贸中心270家,村级便民商店8629家。通过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的实施,我市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已经形成,基本建成县(市)级物流分拨中心7个,乡镇服务站130个,村级服务站点2135个,有效服务能力覆盖全市90%行政村,逐步形成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的“小网点、大网络”现代流通网络。

二、目标任务

引导各县(市)新建或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中心;支持民权县、柘城县、虞城县、夏邑县分别培育1个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睢县、民权县、永城市分别改造提升1个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睢县、夏邑县各新建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民权县、永城市、宁陵县改造提升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根据摸底情况,在未覆盖但具备条件的乡镇至少新建1个乡镇商贸中心;在未覆盖但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至少新建1个村级新型便民商店。推进快递进村。到2025年,全面完成县(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目标,县乡村三级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城乡互通更加顺畅,商品流通更加高效,业态更加丰富,基本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

2023年,在2022年基础上,睢县、民权县、柘城县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增强型;其他县(市)达到基本型;无未达到基本型县(市)。

2024年,睢县达到提升型标准;民权县、柘城县、宁陵县、永城市达到增强型标准;夏邑县、虞城县达到基本型标准。

2025年,睢县、民权县达到提升型标准;柘城县、永城市、宁陵县达到增强型标准,夏邑县、虞城县达到基本型标准。

三、主要工作

(一)补齐县域商业设施短板

1.改造提升或新建乡镇商贸中心。各县(市)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鼓励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等设施设备。支持县城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业务,通过自建、合作、加盟等方式新建或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把乡镇打造成整体性带动农村商业的联动节点和网络枢纽,提升乡镇对周边农村商业市场的辐射和拉动作用,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改善乡镇消费环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进一步融合,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对高品质消费的需求。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优化现有土地、仓储、商业设施,加快建设乡镇商业综合超市(体)。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下沉业务,加强数字赋能,拓展消费新场景,探索新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到“十四五”末,各县(市)在具备条件的乡镇都要有1个达到增强型标准以上的乡镇商贸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各县(市)人民政府)

2.支持县域内龙头商贸流通企业拓展乡镇业务。支持县域内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以人口居住较为密集、交通便利的枢纽乡镇为重点,开展连锁经营业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承担日常生活用品、农资等统一下行配送任务,同时承担农产品上行任务。鼓励1-2家商品类别齐全、企业规模大的商贸连锁企业发展跨区业务,在全市范围内设置销售点,满足群众日常消费需求。引导2-3家配送能力强、企业规模大的物流企业,在能满足本县(市)配送能力的情况下,在县(市)外增加连锁网点,增加物流配送路线和网点,弥补邻近县(市)商贸流通企业配送能力不足的短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搭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3.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各县(市)重点物流企业规范配送网络;发挥郑州帮帮赢商贸有限公司、河南椒都种业有限公司仓储、保鲜、中转的优势,建设县级商贸流通统仓共配中心,促进区域内农副产品上行;鼓励商丘中嘉物流仓储有限公司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各县搭建物流信息共建平台。重点支持睢县新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民权县、柘城县改造升级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企业合理划分功能区域,适当设置冷藏冷冻设施及物流配送车辆,提升对乡(镇)村的辐射能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经营网络优势,为乡镇和村级终端网点提供日用品、农资统一连锁配送服务。支持县级邮政部门积极参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整合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资源。到2025年底,各县(市)至少建成1个增强型以上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占县物流总量的30%以上,快递从县到村配送时间不超过2日,实现“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双向畅通流动,县域内物流配送更便捷。(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建设改造乡村快递物流末端配送。鼓励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商贸流通等下沉网络和服务,以村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站点、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点、夫妻店、便民小超市等为载体,建设改造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加快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多种功能的综合运输服务站点,规范农村寄递运输车辆班线化,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鼓励邮政、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成熟站点建设前置仓,发展网订店取、自助提货、门店配送、即时配送等末端配送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5.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支持各县(市)探索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模式。鼓励各县(市)对县级快递处理中心、物流网络改造升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建设进度。按照“五统一”原则,分类分级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在实现日用消费品统一配送的同时,搭载农资下乡、农产品进城等;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到2025年底实现行政村快递服务100%覆盖。支持睢县、民权县探索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支持商丘邮政分公司参与共同配送业务,打造“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重点支持睢县新建县域共配仓储中心,实现电商、邮政、物流、快递、商贸企业共同配送;支持民权县改造升级县级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完善集中仓储、统一分拣和配送等功能;支持柘城县、永城市整合快递物流企业资源,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共同配送项目。到2025年底,各县(市)具备条件的乡镇、村5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6.培优本地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和引导本地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促进服务和渠道下沉,布置一批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建设集采集配中心,开展连锁经营。支持嘉美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帮帮赢商贸有限公司等商贸流通企业以连锁或加盟形式下沉业务到农村,建设或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及集采统仓共配项目,完善餐饮、休闲娱乐、停车场等基本服务,拓展新业态新模式。引导供销、邮政、快递和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5G、大数据等技术,强化数字驱动,推动运营模式创新,精准为农服务,加快我市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7.提升农村消费服务供给。加大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快城乡协调发展的便民生活服务圈建设,拓展乡镇商贸中心服务功能和范围,提供餐饮、娱乐、亲子、洗浴等多功能一站式服务。升级改造农村集贸市场,优化消费和服务环境。加强数字化应用,新建和改造村级便民商店,为村民提供多样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造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强化农村综合服务社终端便民功能,设立购销网点,销售农资、日用品,开展快递收发、生活缴费等综合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

8.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巩固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效果,发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培训、孵化、仓储、配送等作用,推进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各县(市)商务部门要联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摸清本地特色优质农产品底数,提供产品品牌、包装设计、营销等服务,通过对接电商平台、市场主体微信小程序、个人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拓展农产品电商销售渠道,提高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为农产品商品化赋能。鼓励邮政部门整合供销、电商、交通、商贸流通等部门资源,实现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支持民权县、柘城县、睢县较为偏远的乡村发挥邮政普遍服务优势,推进村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站点、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等现有网点设施的改造升级。继续拓展站点代收代投、信息查询、便民缴费等公共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9.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等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集配中心、产地仓等,完善分拣、加工、包装、预冷、仓储、分拨等设施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培育一批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支持睢县、民权、柘城、永城等围绕禽蛋、花生、辣椒、面粉等产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0.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鼓励、扶持、引导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依据自身需求,建设一批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共用共享设施设备,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和移动式预冷设施,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新建或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冷藏保鲜库,完善零售环节冷藏保鲜设备。支持电商平台、供销、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支持郑州帮帮赢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和跨区域配送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支持睢县、民权、永城等地建设生鲜冷链直播、冷链物流基地,补齐县域冷链基础设施短板,拓展网络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11.丰富农村消费市场需求。以农民需求为导向,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各类消费品,包括家电、家居、汽车等生活消费品,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的更新换代。支持民权制冷电器开展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活动。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完善道路、通信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消费助农计划,培育新型消费模式,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12.优化县域文旅消费品质。推动文旅、民俗资源丰富的乡镇商旅文融合发展,打造文旅品牌,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支持芒砀山旅游区、睢县北湖景区、民权秋水湖、民权国家森林公园、宁陵县生态梨园景区等打造服务配套设施现代化的乡村旅游休闲区。支持宁陵“老坚决”、淮海战役纪念馆、梨花小镇打造新型特色镇、特色乡村,发展沉浸式红色文化旅游,通过数字化视觉影像、场景再现和全景体验,吸引周边城市居民开展乡村游。(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资金安排及项目计划

(一)资金安排。按照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申报试点要求,组织各县(市)开展申报工作,资金来源于上级支持,各示范县自主安排使用。

(二)项目计划。由各县(市)推荐项目,建立市级项目库。各示范县按照实施方案发布项目征集信息,在本区域内征集项目,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管理、资金奖补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职责。各县(市)按照要求成立县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建立相关制度。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商丘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资金支持方向、项目类型、具体内容、支持标准等。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财政、乡村振兴局分别制定《商丘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试行)》、《商丘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试行)》,明确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周期、监督、验收、问题整改等。引入第三方机构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联合成立监督管理小组,对各示范县(市)项目申报、资金管理、问题整改等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问题整改。加强信息公开,督促示范县(市)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政务公开专栏,通报项目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相关县政府)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列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结合实际,坚持“有标准有底数、可量化可考核”,实事求是制定建设目标和任务,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及时出台实施方案。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年度考核,将县域商业功能实现程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作为重点考核指标,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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