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为产品定价利率下调筹备新产品 世界快播报
近日,有不少媒体报道预定利率3.5%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或将于6月底大范围停售。那么,这种产品停售后,会对保险产品带来哪些变化?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日后还可以考虑购买什么类型的保险为自己锁定收益?有业内人士表示,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已是大势所趋,预计预定利率3.0%的增额终身寿产品会成为接力产品,分红保险也不容小觑。目前,很多保险公司正在为产品定价利率下调而筹备新产品。
预定利率越高,折算成现值的纯保费就越低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段时间,有不少媒体报道预定利率3.5%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或将于6月底大范围停售。据悉,后续新产品预定利率将调整为3.0%。泛华控股集团产品中心创新定制部总经理、北美准精算师、中国精算师冉永兰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事实上,目前已有不少保险公司给到中介销售渠道的通知信息,预定利率3.5%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的销售期限是到2023年6月30日止,当然也有在这个时间之前便已停售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可以预见,6月30日前,保险市场将迎来大部分预定利率3.5%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停售。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市场上都在传说要停售预定利率3.5%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但目前监管部门尚未明确停售时点,最终还要等待监管部门新规正式下发。
据了解,为了防范风险,目前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不得高于监管部门统一确定的定价利率。理论上来说,人寿保险的保费费率包括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表示,纯保费是寿险保费的核心,根据精算平衡原理,纯保费收入的现值应该与未来支付的保险金的现值相等。即保险公司未来支付的保险金以一定的贴现率折算成现值,就是当前需要向投保人收取的纯保费。而这个贴现率就是寿险中的预定利率。因此,预定利率越高,折算成现值的纯保费就越低。
东吴证券发布研报表示,当计算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从3.5%下调到3.25%、3.0%和2.75%这三种情况后发现,预定利率越低,毛保费上涨幅度越大。经测算,当预定利率从3.5%下调到3.0%后,年金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两全险和健康险对应毛保费涨幅分别为18.4%、19.5%、3.5%、7.5%和16.4%。从利率敏感性排序来看,终身寿险>年金>重疾>两全>定期寿险。
杨泽云称,监管部门窗口指导对于储蓄性质较强、期限较长的保险产品,如增额终身寿险、年金保险等影响相对较大,对于一些纯保障型的长期保险产品,如定期寿险、重疾险等影响相对较小,而对于期限较短的保险产品如医疗险、意外伤害等几乎没有影响。
储蓄类产品保证收益将下降,保障型产品或迎涨价潮
降低增额终身寿险预定利率,会对保险公司带来哪些影响?据了解,今年6月8日起,六大国有银行再度下调存款挂牌利率,6月13日以来央行密集“降息”,7天期逆回购利率、SLF利率、MLF利率已先后下调10个基点。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6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55%,5年期以上LPR为4.2%,均下调10个基点。由此可见,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也是大势所趋。
冉永兰认为,产品预定利率下调,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短期必然会遭遇阵痛,市场逼迫各家保险公司转型,探索新的运营服务模式,从过去“比价格拼费用”的增长模式回归“保险姓保”,这对于保险行业长期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此外,还能降低保险公司的负债刚性成本,防范利差损风险,销售管理费用配套政策出来后还降低了保险公司费差损风险,减轻了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压力。
而增额终身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对客户直接的影响体现在储蓄类产品的保证收益下降,而保障类产品则会出现涨价;对于消费者来说,直观的影响是产品涨价,短期内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心理落差和冲击;对供给端来说,产品开发和销售费用管理也将面临涨价和控费的双重影响,销售难度加大,这对渠道的销售和运营服务的专业度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保险公司正在筹备新产品,分红险或受青睐
即使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代表的高利率保险产品停售,但由于银行存款等其替代品的收益率也在下降,因此,下调预定利率后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并非一定会丧失竞争力。杨泽云对记者表示:“保险的初衷是转移纯粹风险,即遭遇各种风险后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或者给付。虽然现在很多保险产品也具有一定的投资理财功能,但其初衷仍然是应对风险。如果非要用保险产品来投资理财,后续可以考虑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分红保险。”
“首先,预定利率3.5%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在保险市场的确受到了不少中高净值客户的青睐,不管从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还是从财富传承的角度上看,都解决了中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痛点,成为当前市场中高净值客户家庭资产配置中的刚需金融工具。”冉永兰表示,预定利率3.5%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停售后,预计预定利率3.0%的增额终身寿产品会成为接力产品。同时,预计预定利率2.5%的分红产品也很有可能逐渐被客户青睐。根据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各大保险公司必须“在公司官方网站上披露该分红期间下各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红利实现率”。这样消费者更容易拥有合理的收益预期,减少分红产品的消费误导,对产品的接受度更高。
据透露,面对增额终身寿险产品预定利率的下调,很多保险公司已经储备了预定利率调整后的新产品,如预定利率3.0%的传统保险产品(包括长期重疾、长期意外、终身寿险和养老年金等产品),或预定利率2.5%的分红保险产品(包括快返年金、养老年金,终身寿险等产品)。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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