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学校“小卖部”做成“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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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怀集中学小卖部招租项目竞拍引起网民关注。150平方米的小卖部,5年租金总额成交价超900万元,不少网友直呼“天价”。对此,校方回应,共有34个人(含公司)交了保证金参与竞投,经过2274轮竞价,最终成交。另外,小卖部所有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格,质量符合国家商品质量规定,不存在强制消费行为。

中小学小卖部天价租金现象,早就不是第一次出现。之前,南宁一中学小卖部拍出年租173万元的价格,广东茂名市一中学小卖部年租金130万元起拍。2021年,湖南省邵阳市新宁二中小卖部,也拍出了三年租金320万的高价。高价租金背后自然是校园生意的高回报率,以及经营权往往被少数几家公司垄断的排他性。

做生意不是搞慈善,经营活动对商业利润的追求无可厚非。但5年租金总额成交价超900万元,分摊到每月有近16万租金。如此核算,小卖部每天至少要收入5000元才能回本。“羊毛出在羊身上”,过于高企的租金压力,必然传导给经营者,引发一些急功近利的行为,抬高商品价格和消费成本,最终变成对学生的单向“收割”。

很多过来人或多或少都感受过校园小卖部的招数,如胡乱扣钱,态度蛮横,价格不便宜等。正是基于这些“体验”,一听到“小卖部”卖出天价,就不由得令人担忧学生们会不会挨“宰”。虽然校方声明,经过多次竞价,程序合法合规,但毕竟校园不是商场,消费群体也是容易被“诱导”、出现不理性消费的学生,加上消费环境的封闭,小卖部“独此一家”的垄断特性,学生议价能力弱,难免成为待宰的“唐僧肉”。这都让外界的各种质疑,很难拿程序合规轻易搪塞过去。

需要强调的是,校园并非大“卖场”,有很强的公益属性,小卖部因此不能成为“图”学生零花钱的大生意。关于学校小卖部的经营,相关部门早已有一系列明确要求。如教育部等多部门连续数年发文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确需设置的,也不宜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厦门市教育局就曾发布通知要求规范直属学校食堂、小卖部交易行为,明确非寄宿式学校不得在校内设立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但据澎湃新闻报道,怀集中学的这一小卖部,此前官方发布的招租项目挂牌公告显示,其允许经营的商品范围包括各种饮料、生活零食、糕点等。

其实,租金不是舆论的焦点,诚信经营才是关注的重点。校园小卖部,始终应该是校园的配套服务项目。面对质疑,校方不应简单拿“程序合规”搪塞,更应采取措施消解质疑。如加强对小卖部的监管,确保其卫生、安全等方面符合标准,确保学生权益。或引入更多的竞争主体,打破小卖部被“独此一家”垄断的局面,更好地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不管怎么说,校园不能成了生意场。适当盈利无可厚非,可如果存在其它“猫腻”,那就必须严加防范,堵住商家和校方薅学生羊毛的冲动。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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