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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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能源局4月19日消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332号)等37件规范性文件,以及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2〕16号)等14件规范性文件。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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